网传一段城管现场执法的相关录像镜头中,一名坐在印有“城管执法”车辆驾驶座,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询问,“那片树林是你们家地吗?”拍摄者回复称,是他的地。城管制服工作人员表示种地可以,但不能打广告,并指着一旁称“那是公园”。视频中,城管工作人员表示,种地可以,但不能打广告。对此,视频拍摄者回复,种地不打广告,于是广告旗、条幅被撕。
刘先生自称靠农业生产为生。视频中的那片土地是他农村的承包土地,20多亩香瓜地大约产七八万斤香瓜。今年,城管部门不允许在车上打广告进城卖瓜,只能在田间插一些广告旗,留下电话,可以打开一些销路。
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他不太清楚,会向领导反映后回复。沈阳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接受采访,相关信息也无法提供。
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相应是有一定的执法依据的,城管人员两大治:一是车拉广告随地卖瓜的行为;二是胡乱拉扯横幅广告,可以说刘先生的两条卖瓜路线都是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点打击清理对象之一。清理不清理,完全在于城管的执法尺度。对清理对象,一般来源于两种情形:一是城管人员主动巡查发现,现场整治;二是根据举报线索,出场调查执法。
一方面,广大民众对城管的该管不管,该巡不巡,颇多怨言,因为在迫切需要整治的地方往往很难看到现场执法的身影;另一方面,轮到被执法的对象时也是矛盾冲突重重,不配合、对抗,阳奉阴违,现场撤了等城管人走了又冒出来,他们也是迫切需要这么一条生计。
如果是自己家的田间地头,搞搞宣传,搞些好的形式,是完全无碍城管执法的对象的,如果在私人权力领域,城管要进入执法,必须有相应的调查和执法文书依据,这一点,是目前就视频来说难以区分的。
如果说是在公共领域或者是公共范围,可能也是界限地域之上竖起的广告牌,横幅,则确实属于城管的执法范围,按照正当的程序要求可以予以清理。
这个事情,当真是“瓜田李下不好说”。城管并不是没有依据的,相应我们的执法队员还是有基本的素质,知道哪些是该清理哪些是不该清理的,不至于胡作非为。但是瓜农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瓜没有销售渠道,可能也是尝试着搞搞噱头,弄些动静。是不是就借助城管执法的正当力量,用最小的违法成本,加上网络的哗众取宠一把开涮,成功热销一把,也是难以言辩。姑且自然待之。
城管可能是想说,我不是在搞事,我确实是在执法,而且正当;瓜农也想说,我没心情搞事,我只想用办法把瓜田炒热了卖瓜,种地卖瓜也是正常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