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大风) IV 级应急响应

河南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关于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大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影响我省的大风天气过程已结束。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现决定于4月22日19时 00分终止重大气象灾害 (大风)IV级应急响应。

河南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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