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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标准委)等单位联合制定的《矿区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于2023年4月14日发布,2023年4月21日正式实施,欢迎社会各界采用。
本《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充分发挥矿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作用,推动矿业企业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015年4月,环境保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近年来,新疆、辽宁、云南等地的生态环境厅也相继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矿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流程和时间、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技术规范》适用于矿区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作为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查询链接: 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80371/ 文/Candey 审/老夏,绿宣 编/angel |




